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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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J021/ZK-2026-000002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5-12-30 10:00

发布日期:2025-12-30 10:00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门头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门头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门头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审计整改监督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整改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审委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24次,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68条。对立行立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持续深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区审计局积极发挥监督落实作用,及时转办区主要领导批示,通过书面告知、座谈会等方式督促压实有关单位整改责任。全面实施审计整改全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三清单一台账”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及时对接被审计单位,严控整改标准,逐项对账销号。建立审计整改提示提醒机制,向30家部门单位发送通知,要求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整改提级督办,超期1年以上12个未整改问题列入区委常委会学习教育整改台账重点推动落实

三是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落实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等其他各类监督紧密协作配合,促进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将区纪委关注的殡葬、中小学膳食等事项纳入监督重点,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开展审计,揭示相关问题3个经责项目与区委巡察组巡审联动,打出监督组合拳;定期向区委巡察办专题汇报被巡察单位的审计结果;每批次审计报告出具后,向区委审委会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向区纪委报送

总体来看,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168个具体整改事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111个、分阶段整改事项50个、持续整改事项7个。截至202510月底,有150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1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事项39个完成整改。其余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目前已整改问题金额102.85万元,同时积极查找制度漏洞,新建或修订部门制度5项。

二、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项目审核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库内项目存在同一单位重复申报同一内容项目的情况问题,已印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项目清理整合力度,同一事项、同一项目名称原则上不得重复建立项目,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二是针对审核通过了11项无资金测算明细的预算项目、2项未填报月度支出计划的预算项目、5项预算申报金额与资金测算明细不一致的预算项目问题,已印发文件对项目预算总额、明细测算、月度支出计划等预算申报文本填报具体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关于预算支出执行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对于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畴,合理安排项目预算;对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下一步将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资金分配申请,采取指标调整的方式下达预算资金,避免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二是针对公务接待费科目使用监管不严格问题,已通过加强内部学习、对各预算单位作出提示提醒等方式规范公务接待费使用。

(三)关于财政绩效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重点支出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问题,已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支出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利用情况核查,并要求对应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在2026年度预算安排中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相关依据二是针对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问题,已将绩效抽查结果各单位通报,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2个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调研,从严审核经费额度,强化预算管理。二是针对大额支出、项目调整、资金追加等事项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问题,4个单位通过修订相关制度、加强集体决策管理等方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程序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政府采购或比选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加强项目程序管理严格比选审核把关,2个单位终止与原服务机构合作重新开展比选。四是针对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3个单位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梳理程序漏洞、严格合同履行等方式规范合同各环节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1个单位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五是针对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支出;1个单位收回相关资金0.14万元;预付体检费事项需到年底核实当年经费使用情况。六是针对项目过程及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通过修订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等方式,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未按合同内容实施等事项已通过就变化内容及时签补充协议重新设计签到表等方式落实整改七是针对项目验收不严格问题,1个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监管并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1个单位已责成施工方进行维修和清理,1个单位已将饮水设备组装完成,在应急状态下可使用。

(二)关于殡葬及社会救助、福利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殡葬服务机构价格管理不到位问题,殡葬服务机构自2025年月4月25日起已取消人工费收费项目后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二是针对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项目审核不严格问题,2025年4月30日2.50万元丧葬补贴已全部追回。三是针对临时受助人员伙食费超标准支出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救助资金使用,统一规范食堂管理,按照规定标准为临时受助人员提供伙食。四是针对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补助项目资金结余在村问题,相关单位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邻里互助点服务和资金使用的通知》,对互助服务和资金使用进行规范,并召开会议督促各镇村按要求加快支出资金。五是针对慰问金发放不及时、慰问对象不一致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服务对象范围和慰问标准发放使用2025年“两节”慰问资金。

(三)关于中小学校园膳食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校园餐饮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已完善食堂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收回多付的餐补费0.28万元,毕业生饭卡余额0.24万元已清退完毕,自2025年6月起第三方人员用餐费用全额自付。二是针对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成立食堂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食材供应商资质审查,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已规范食堂餐用具消毒。三是针对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问题,已修改学校领导陪餐制度,细化陪餐方案,每餐陪餐。

? ?/span>(四)关于财务、资产及公车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加强财务管理,1个单位调整了支出科目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未入账资产已入账、报废资产已销账、固定资产标签已粘贴、闲置资产已使用,1个单位在建工程下一步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三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制度,严格履行用车审批手续,完善用车记录,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四、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1个镇合同签订与集体决策不一致、2个镇的3个项目先开工后集体决策问题,3个镇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先集体决策后实施;1个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

2.项目招投标及采购程序履行不规范问题

针对4个镇的5个项目存在中标单位投标业绩不实、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相关镇已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加强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招标文件前置审查,强化投标单位关联关系复核,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3.项目实施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1个镇的公厕重建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甩项内容未履行变更手续问题,已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强化监管职责,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1个公厕重建后因纠纷未及时正常使用问题,目前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地籍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待确权后解决

4.项目合同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针对2个镇的2个公厕重建项目施工合同未对支付时间与方式、工期作出约定问题,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工期、工程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二是针对1个镇的施工合同约定前后矛盾且未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问题,已加强对工程材料的审核,严格把控资金支付环节,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约定,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实际开始履行日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问题,已加强合同签订管理,严格招标文件审核,按照中标内容签订合同,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5.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个村未根据太阳能浴室实际使用情况多发放管护人员工资问题,已修订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涉及村追回2021年至2024年每年50%的管护资金16万元。二是针对1个镇超范围使用美丽乡村管护资金问题,已收回超范围使用资金3.08万元,同时加强对管护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针对2个镇的4个项目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拨入专用账户问题,相关镇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要求,已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四是针对2个镇10个村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报销凭证后附资料不齐全问题,相关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实施推进缓慢问题

针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推进41个未完项目进度,其中,35个项目已开工;5个项目已完成楼本体验收,正在开展环境整治验收工作;1个项目已不再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

2.资金使用及投资成本控制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施工投标时存在不平衡报价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施工招投标管理,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各流程工作。二是针对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问题,积极申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已向施工单位支付2.55亿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即施工问题,已督促监理单位强化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3个工程95项材料未依规进场报验、4个工程12项材料复验检测未完成、1个工程4项材料未取得材料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即进场问题,已加强工程材料报验监管机制,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完善8个小区漏项材料进场检验材料。三是针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问题,已进一步完善“2022年门头沟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四是针对变更洽商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变更洽商手续,明确变更流程,正在对所有工程量进行逐一核查,下一步待核查完毕后统一履行变更手续。五是针对11个已完工小区未及时办理资料移交问题,涉及小区已全部完成资料移交。

4.部分项目改造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改造不彻底问题,已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会,要求强化各方沟通,新增32趟上下水改造。二是针对个别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存在质量缺陷问题,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已修复完成路面塌陷楼外架空线缆混乱等质量缺陷

公园建设运维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未按绿地等级实行分级养护管理问题,已在2025至2027年养护合同中明确参照《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按不同绿地等级执行分级养护管理。二是针对因前期调研不充分等原因,部分公园围栏拆除又恢复问题,已召开会议要求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及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研判后围栏不再拆除。

2.公园绿地运维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8块绿地养护质量不达标导致降级或留观问题,已对部分留观地块进行提升改造,加大对管养绿地巡视力度,下一步将力争留观地块不做降级处理二是针对无需养护的临时占用绿地未扣减第三方绿地养护费用问题,已与相关第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追回占用期间全部养护费11.55万元。三是针对个别绿地恢复工程未恢复原貌即验收合格问题,已对工程占用地块进行了恢复,完成绿植补种。四是针对聘用临时工负责劝阻公园游商工作与公园养护受托第三方公司工作内容重复问题,已对临时工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负责工作不再重复。五是针对部分公园建设完成后仍未移交给有关单位、已移交给相应村委会管理但未履行移交手续问题,石门营便民健身运动公园等2个公园相关区域环境已恢复整洁,下一步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职责范围、移交标准等具体细节后,履行移交手续。六是针对部分公园设施损坏未及时修缮处理或管护不到位问题,已对座椅等部分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下一步将在落实维修资金、确定维护主体后完成其他设施维修。七是针对管养公园绿地的苗木数量种类规格及景观设施的底数不清问题,已获取门头沟区全域资源普查数据,下一步开展绿地资源底数提取,摸清管辖养护地块范围内的苗木以及景观设施底数并建立台账。八是针对公园绿地检查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规范绿地检查相关工作流程,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绿地建设项目招投标存档文件不规范,且在部分树木未栽植完成情况下结算完毕问题,已完成树木补植,同时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招投标工作管理二是针对个别公园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先实施后签合同问题,已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报。

4.资金管理不严谨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公园绿地水毁恢复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问题,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项目全部欠款8.75万元。二是针对将绿地养护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问题,已加强结余资金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三是针对绿地养护费用申报错误问题,已对错报绿地养护金额进行调整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任务未按时完成问题

一是针对首都西部山水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部分完成进度不达标问题,已加强项目调度和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24年应完成的24公顷修复面积指标已全部完成。二是针对15个矿山生态修复受损维护工程项目未按时完成问题,15个项目均已验收完毕,同时督促属地加快施工,有序推进2025年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2.个别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问题

2个镇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及时签订了补充协议,严格审核,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3.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个镇的6个项目施工合同先签订后集体决策问题,已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严格履行上会决策程序,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1个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及时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问题,已按要求对涉及的项目开具农民工账户。三是针对1个镇的矿山修复项目未按投标文件配备人员问题,已按照合同约定加强现场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四是针对1个镇的矿山修复项目签到表中安全员和资料员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人员不符问题,已加强对合同中人员职责管理,确保专岗专人专责。五是针对2个镇的4个项目存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及已完成工程量表建设单位未签字且未盖章、施工日志记录人未签字等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完善施工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六是针对同一人员同时在4个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问题,已加强监理工作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下一步将强化日常巡查与过程监督

4.部分项目合同条款不完善或未严格履行问题

一是针对4个单位的12个项目施工合同缺少实质性条款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签订补充协议,对项目质量、开工时间等关键条款做出具体规定。二是针对1个单位的1个项目在施工方未实际进场施工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预付款问题,已加强项目进度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项,目前项目进度已达60%。三是针对1个镇的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银行保函问题,该项目已完工,后续将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建立银行保函,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5.部分项目完成后存在损坏情况问题

已督促施工单位对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目前均已修缮完毕。

促进劳动力就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公益性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经费连年结余问题

已组织镇街开展结余资金梳理自查工作,预计2026年5月底前完成,下一步将待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开展结余资金收回工作。

2.跨区就业补贴申领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加强对补贴申领工作的规范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3.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主体及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个镇应由便民服务中心核查记录但实际由社区核查记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情况问题,该镇已改由便民服务中心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核查并记录,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核查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已更正灵活就业人员台账信息,加强对台账登记信息的审核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4.部分享受补贴人员申请材料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2个镇街20名公益性补贴人员申请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问题,已按时填报公益性补贴人员申请材料,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1个镇对6名灵活就业补贴人员申请材料审核不规范问题,2025年已取消灵活就业区级补贴政策。

、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 18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分别为14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和4个持续整改事项这些事项均未到规定的整改期限。其中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工程项目变更洽商或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整改需要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动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公园移交管理养护等需多方协调推进有些问题整改涉及结余资金清理等,需要逐步核实推进

对尚未整改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加大部门联动,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以上报告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