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区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我局重新梳理了因公出国经费审批及换汇流程:一是即日起,区级团组由组团单位统一申请出国经费,按照文件要求到区财政局通过北京市财政局非贸易外汇管理系统办理换汇审批。二是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经与区外事办协商,我局不再对《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签署资金审批意见,相关预算财务审核意见由出访单位自行审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经营性用汇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核销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全区因公出国(境)非贸易非经营用汇审批工作,并积极帮助组团单位梳理办理换汇审批文件、解读市级文件要求,提高审批效率。